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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惠及企业劳动者

信息来源:bagb2b.com   时间: 2012-02-03  浏览次数:522

    “去年,我们的最低月工资是800元;今年年初,经过集体协商,我们的最低月工资涨到了1200元,涨幅达50%。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好,使我们的收入增加、干劲更足了!”近日,许昌金博利箱包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张金磊高兴地对记者说。
    去年10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全面推行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该制度,职工的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单方面说了都不算,双方进行集体协商才能确定。
    高度重视:
    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惠及所有企业劳动者。我市从2010年10月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市总工会工运研究室主任李军如是说。
    为全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我市2011年“十项民生工程”,推动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发展。
    刚开始,很多企业不知道以什么方法、什么模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推广成功经验,我市于今年2月28日在鄢陵县召开了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由许昌金博利箱包有限责任公司向各单位演示协商过程,为全市产业集聚区和行业性、区域性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范本。
    全员参与:
    一个企业也不能少
    据李军介绍,全市凡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有劳动用工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的企业,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以及其他条件成熟的企业等,都应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个也不能少。
    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和所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企业,都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1717家各类性质的企业,有1451家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占企业总数的84.5%;覆盖职工23万余人,占职工总数的86.5%。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普遍增长,全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幅达15%,最高增幅达50%。
    “过去,老板说开多少钱就是多少钱。现在形势变了,工资标准必须由企业行政人员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职工代表由一线职工选举或推荐产生。协商时,行政人员和职工代表均不能把本方的意见强加给对方。这有效维护了职工的话语权、民主权及参与和监督企业发展的权利。”李军告诉记者。
    集体协商:
    职工、企业都受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企业普遍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表示支持。中行许昌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线员工收入增加了,工作积极性高了,对企业的忠诚度也提高了,跳槽的减少了。工会的桥梁作用也得到了有效发挥,管理层的民主管理意识也进一步增强。
    据李军介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仅普遍提高了职工收入,而且使企业受益匪浅。他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助于稳定职工队伍、改变企业用工无序竞争的现状。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有高有底,导致职工频繁流动、技术骨干流失,在用工旺季出现开工不足或无工可用的现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同区域或同行业企业的工资标准、工资分配方式、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以及福利待遇等相对统一,职工在同一区域或同行业内任何一家企业都能享受到基本一致的工资待遇,稳定了职工队伍,减少了非正常流动和无序竞争现象。同时,也改善了劳资关系,促进了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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